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我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严格实行考试考核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开发区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 7 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市户籍(含铜陵籍生源)的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
3、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市区和铜陵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出示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民办学校聘用(已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报考,须出具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学校和岗位及其它条件
1、新苑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1 名(具备省级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教学与网络管理)、英语教师1名、体育教师1 名;
2、新城小学:信息技术教师1 名(具备省级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教学与网络管理)、英语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
3、柳园小学:语文教师1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3日—2008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地址:市翠湖一路3018号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一楼,联系电话:2819315)
2、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
应、历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填写《铜陵市2008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2张(录取后需另交两张同底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的岗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统一时间通知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3)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
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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